主講人:楊慧鈴 日月光集團副總經理暨法務長/ 台灣營業秘密保護促進協會理事 楊慧鈴法務長表示,雖然我國營業秘密法制已發展逾三十年,但真正迎來快速發展與廣泛受到重視的「黃金時期」,則是在近十餘年間。她並分享,自己也是因多年前震驚業界的日月光洩密案,開始投入營業秘密領域,並與台灣營業秘密保護促進協會及智慧財產局展開密切合作,積極推動營業秘密保護制度的宣導與實務發展。 一、 法律實踐與源頭管理的結合 楊法務長認為,法律制度建構的最終目的,在於使相關規範真正落實於企業實務,而非僅停留於事後的司法救濟或訴訟攻防,更應該回溯並結合到營業秘密產生的源頭。不論是高科技產業或傳統各行各業,只要涉及技術、製程或商業資訊的創造與累積,就應建立完善的保護機制,就應該讓真正的發明持有者透過法治得到保護。 以日月光的實務經驗為例,該案件並非單純的內部人員洩密事件,而是涉及供應商管理等多層面的複雜案件,也讓企業深刻體認到,一旦走上維權程序,不僅須面對營業秘密法律要件的嚴格檢驗,更必須處理營運管理上的各項挑戰。因此,營業秘密管理不能僅仰賴事後補救,而必須從企業日常營運的點滴中扎根做起。透過業界不斷的推動,現在源頭管理與意識建立,已經成為各界非常重視且持續努力的目標。 二、克服抽象認知,建立營業秘密保護意識 在企業內部推動營業秘密管理的初期,楊法務長坦言最大的挑戰在於員工對營業秘密概念的理解不足。由於營業秘密具有高度抽象性,許多同仁難以判斷哪些資訊屬於應受保護的範圍,因此法務部門在推動相關管理制度時,經常面臨業務單位的疑問:「我們每天處理的日常工作,也可能具有營業秘密的價值嗎?」 為了解決這個認知落差,楊法務長試圖從企業營運的角度重新詮釋營業秘密的法律要件,她向同仁說明營業秘密的兩個核心要件:秘密性與經濟價值。當企業投入資源解決問題,並形成外界尚未知悉的解決方案(solution)時,即具備營業秘密所要求的「秘密性」;而當該解決方案能幫助企業爭取到客戶訂單、創造營收或建立競爭優勢時,便產生了「經濟價值」。透過貼近實務的說明方式,員工逐漸理解,即使是解決一項看似微小的問題,只要蘊含超越業界一般水準的技術或商業智慧成果,便可能構成法律所保護的營業秘密。 三、 從保護到創新:質變的發生 當員工的觀念逐漸轉變後,企業內部也隨之產生深刻的「質變」。過去,法律上的權利保護與第一線員工之間往往存在距離,員工未必意識到自己投入大量心力所完成的技術突破或工作成果,正是企業最重要的資產,也是法律所保護的營業秘密。然而,當員工理解自身創造的成果具有法律保障與商業價值後,更能夠認同並配合企業的保密管理措施。 楊法務長分享,各業務單位的同仁開始主動彼此提醒:「我們做的東西很重要、很有價值,而且受到法律保護。」員工不再只是被動遵循規範,而是自發性地重視保密義務。她認為,這種一點一滴累積的結果,實質上是在企業內部埋下了「創新」的種子。營業秘密管理的目的,不僅在於保護既有資產,更在於讓員工認識自身創新的價值,進而形塑尊重智慧成果、重視創新的企業文化。她也期盼,這種由營業秘密保護所帶動的創新文化,能夠持續擴展至更多產業,發揮更深遠的影響。
講者簡介 姓名:楊慧鈴 現職: 日月光集團副總經理暨法務長 台灣營業秘密保護促進協會理事 學歷: 美國康乃爾大學法學碩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士、碩士 經歷: 台灣營業秘密保護促進協會理事 全國工業總會智慧財產權委員會委員 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 高雄律師公會會員 台灣專利代理人及仲裁協會仲裁人 台灣司法官特考及格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本篇文章著作權歸屬撰稿人,其內容與見解不代表智慧財產局